明朝巡抚知府(明朝巡抚知府是几品官)

2023-01-24 17:31:14 体育资讯 zudcetg

巡抚和知府的区别

 巡抚和知府的区别:

1、级别不一样。巡抚*,其次知府。

2、设立时间不一样。巡抚最早出现在南北朝,知府正式出现在北宋。

3、数量不同。

巡抚官员的数量,跟设立的省份数量有关。清朝一共有二十二个省份,如果遇到总督兼职巡抚,巡抚数量会更少些。 知府数量稍多一些,《光绪会典》记载,当时有188个知府。巡抚,官名,别称抚军、抚台,明清官制从二品,加兵部侍郎衔者为正二品。

巡抚历史意义

《明史·职官志》和《大明会典》都把巡抚列入中央督察院系统之内,巡抚属中央派造的大臣,而非地方大吏,这是一种传统的延伸。

明代巡抚制度的确立,改变了三司制度下,事权分散,不相统一的弊病,提高了地方行政效率,增强了处理紧急事务的应变能力,为地方经济发展,社会稳定提供了保证。另一方面,尽管巡抚拥有节制三司,总领一方的大权。

然而在明政府严密有效的层层制约机制下,只能听命于中央,而无法发展成为与中央相抗衡的地方割据势力,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。明代的巡抚制度为清代地方采用督抚制奠定了基础,它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中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。

明朝巡抚知府(明朝巡抚知府是几品官) 第1张

巡抚、知府和县令他们分属什么级别的官职?他们的公务是如何分配的?分别管辖什么?

县令就相当于现在的县长,不过有一点,就是县令的级别,它的品级不一样,有的大县的县令品级高,就跟铁岭市长和上海市长,都叫市长,但是级别差大了,知府相当于现在地级市的市长,在县令之上,至于巡抚,一开始就相当于中央巡视小组,由皇帝亲自派人去监督地方,中央官员去管理地方官员,一般情况下品级都要比当地官员低一级,后来因为办事效率比以前高的原因就成了常设机构,再后来就正式成了一个官,相当于现在的省长,管理方面就是总览大权,那时候没有分权一说,但是是文官管武将,武将见了比自己低一级的文官都要跪拜。

知府,知州,知县。巡抚哪个*

巡抚*。

知县:是一个县的长官,管理一县行政,称“知县事”,简称知县; 一个县的正式长官  正七品。

知州:是一个州的长官,古代州分两种,直隶州和散州。直隶州属省,级别与府相同,大致相当

于现在的市委书记;散州隶属府,同县级,都是从五品。

知府:也称太守,是州府*行政长官,掌一府之政令,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

市长,从四品。

巡抚:通常节制一至三省,巡视各地的军政、民政大臣。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、民政。以“巡

行天下,抚军安民”而名,从二品。

古代用官品区分官员地位高低的等级,*为一品,*为九品,巡抚是从二品的,所以巡抚*。

扩展资料

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,为加强中央集权,削弱、分化大臣权利,以防权臣篡位,

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。清朝官制有九品十八个级别,分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。

清朝中央官职分中枢部、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。例如内阁、军机处、六部等。清朝地方官职分

文官、武官等几类,例如总督、巡抚、将军、提督、等。
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清朝官制

知府和巡府是多大的官?相当与现在的什么官?

知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市长,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长。

清朝的官制

知府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。据古代正史职官志(百官志)记载,唐朝时已有相近的权变做法,宋朝时正式设立州府级地方长官“知府事”,明朝时才最后有了以“知府”为名的地方官职。

【知府】即“太守”,又称“知州”。《登泰山记》:“是月丁未,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。” [知府]宋代知府职略高于知州。清代知府为从四品。

从唐朝开始即有以其他官职兼“知府事”或“权知府事”的做法,但“知府事”还不是正式的官职名称,而且管辖范围与后来的州府可能有很大差别。五代因循唐制不变,也有类似做法。到了宋代,在府、州、军、监设立地方长官,府的地方长官为知府事。宋朝的知府事总领一个州府的军政事务,具体权力因不同的州府而稍有差异。因为各地有特殊情形,知府事一般还会兼领其他的官职,因而边境州府的知府在军事和政事上的权力可能大于一般州府。元朝废府设路,路一级的地方长官为达鲁花赤,只在散府设有“知府”的官职,是达鲁花赤的属官之一。明朝大致恢复宋制,而且正式把官职名改为知府。清朝沿袭明制,没有大的变化。

巡抚

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。又称抚台。以“巡行天下,抚军按民”而名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始设巡抚 。永乐十九年(1421),蹇义等26人分巡各省,产生巡抚制度。宣德五年(1430) ,于谦 、周忱等6人分抚南北直隶等处 ,从此各省常设巡抚官渐成制度。巡抚初设,仅为督理税粮 ,总理河道,抚治流民,整饬边关,后遂偏重军事。明代巡抚多进士出身。其初,内地巡抚由吏部会同户部推举,边地巡抚由吏部会同兵部推举;嘉靖十四年(1535),始不分内地、边地,由九卿廷推。也有总督兼巡抚者,合称为督抚。明代,巡抚虽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,但因出抚地方,节制三司(承宣布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、都指挥使司),实际掌握着地方军政大权。同时,巡抚每年要赴京师议事,也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统辖权的加强。明后期巡抚的易置往往受朝廷门户左右,而最后点定之权又重归权阉。清因明制,在各省设置巡抚。清代巡抚是一省*军政长官具有处理全省民政 、司法、监察及指挥军事大权。

知府和巡抚哪个大?

巡抚,本意是“巡行天下,抚军安民”,就类似于皇帝的钦差,代替皇帝到下边转转,是个临时差遣。大明朝第一任巡抚就是皇太子朱标,他在洪武24年被朱元璋派去陕西巡边。

永乐年间,朱棣曾派了26个人前往各省巡察,于是逐渐有了巡抚制度。

宣德到景泰年间,各地先后出现了一些问题,地方官的权利范围内未必搞的定,比如督理税粮 ,总理河道,抚治流民,整饬边关等等,于是中央就派出专员前往解决。不过大多数是去解决军事问题的。

这个巡抚,此时还不是定制,主要还是中央派下去的兼职,组织关系、老婆孩子都在中央,地方事务办完了,他们也就回原单位上班了(大多是在都察院)。巡抚一般都是兼个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衔,所以很多下属都会尊称巡抚为中丞(御史中丞),但一般是尊称为抚台。

但是到了成化之后,巡抚逐渐跟外官一样,去地方赴任还得带着家眷。尤其是成化22年起,废止了巡抚回京议事的制度,等于说间接把巡抚地方化了。

嘉靖年间,巡抚则完全地方化了。但并不是所有的巡抚都是各省的*长官。

第一类,则是十三个省的*长官,布政使此时完全成为了巡抚的副手。于是,巡抚成为了省长,主管全省的政务,还有一部分军务。而布政使则降为常务副省长,但还是分管民政厅和财政厅。

第二类,某些边区,比如辽东甘肃,还比较乱,朝廷需要加强管辖,于是派出巡抚镇边。这属于半军事半行政区域。

第三类,某些山区,尤其是那种多省交界、地形险恶的三不管地区,朝廷为了加强管理在这里设置一片特别区。明朝很多流寇,最喜欢往这种地方钻了。明末的名将卢象升,就曾当过郧阳巡抚,在这个地方解决了很多流寇。

第四类,战区。比如大同、登莱这种战略要地,有时候会根据战况设置巡抚。天启年间为了防止金军从海上侵扰,在登莱设置巡抚。

巡抚和知府的大小

巡抚比知府的官职大。

1:巡抚,是省级*行政长官,一般是从二品,巡抚主管一省军政、民政。以“巡行天下,抚军安民”而名。当过巡抚的人尊称为“抚台大人”。清代巡抚处理全省民政 、司法、监察及指挥军事大权,巡抚的职位放在今天相当于省长兼省委书记的角色。

2:知府:是州府*行政长官,一般是从四品官,清朝时掌一府之政令,总领各属县,凡宣布国家政令、治理百姓,审决讼案,稽察奸宄,考核属吏,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。当过知府的人尊称为“府台大人”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长兼市委书记。

扩展资料:

在明朝巡抚虽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,但因出抚地方,节制三司(承宣布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、都指挥使司),实际掌握着地方军政大权。同时,巡抚每年要赴京师议事,也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统辖权的加强。明后期巡抚的易置往往受朝廷门户左右,而最后点定之权又重归权阉。清因明制,在各省设置巡抚。

明朝大致恢复宋制,才最后有了以“知府”为名的地方官职。“知府”这一官职,是由“知”和“府”两词结合而来。府作为一级地方行政单位,知府事一般还会兼领其他的官职,因而边境州府的知府在军事和政事上的权力可能大于一般州府。

明、清两朝,省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单位被称作“府”。除了首都、陪都所在地的府长官仍然称府尹外,一般的府长官,都称做“知府”,意思是“知(即主持)某府事”。

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——巡抚

百度百科——知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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